老王是一家公司的HR總監,最近他遇到一個煩惱的事情,讓他處理起來倍感棘手。
老王說,公司技術部有個員工名叫小張,小張畢業于211高校,入職公司也有三年時間,儘管年輕但小張已經迅速成長為公司的骨幹員工,最近兩年的績效考核都位列技術部前列。
但是這樣的一個優秀員工,一個多月來卻總是遲早,在公司內部引起了非議。
老王自然也面臨壓力,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,小張都夠上被辭退的標準了,但是作為HRD真的要下決心辭退他嗎?
對此,建議主要有三點。
聽完老王敘述的情況,很顯然員工小張的遲早行為只集中在最近的一兩個月時間內,以前更長的時間小張並沒有出現過類似的情況。
所以,我們很有理由懷疑小張是遇到了什麼特殊的事情,而導致他頻繁遲到。
若小張是個本就在公司辭退考慮范圍中的人,那麼老王簡單粗暴地處理也可以。但小張是技術部的優秀員工,不瞭解真實情況就依章處理是不明智的。
我建議老王單獨找小張進行溝通談話,認真傾聽下這個員工近期遇到的問題,也許人家還有什麼難言之隱。
遲到這件事已然成為了事實,不妨也給員工一個機會表達下自己的態度,又或許小張還通過某種途徑告知了其上司,而HR不知曉呢?
類似的可能性還有很多,作為HR一定要充分溝通,弄清楚來龍去脈。
HR並非是公司老闆,雖然老王有按照公司制度處理員工的執行權,但是真正的決定權還是應交到公司的高層手上。
尤其是他們這樣的公司,要辭退一個員工並不是簡簡單單隨性而為,不上報上司就辭退一個優秀員工,恐怕會引起公司高層的不滿。
老王說,兩年前,人事部就有自主發了個通報處理決定,給某個業務部員工警告處罰,結果當天晚上老闆就直接給老王打電話了,表示不滿。
這件事也令老王心有餘悸,即使小張頻繁遲到,真的要予以處罰,也應該在高層的同意之後再行動。
儘管HR應該找員工談話,也應該彙報公司高層。最後的決定可能是不辭退這樣一個優秀員工,但是涉及到考勤規章制度的權威性,老王仍然應該提出處理方案。
瞭解了老王他們公司涉及到遲到這部分的制度內容後,松了一口氣,因為制度上並沒有提及遲到多少次一定得給予辭退,而是表述成「公司有給予辭退的權力」
。那麼既然是「權力」,究竟給不給辭退,主動權實際上就在公司手中。
當然,這樣頻繁多次的遲到,給小張一定的處罰還是有必要的。比如說口中的談話警告,或者績效考核扣分,這樣起碼也能夠給其他員工一些交代。否則,以後人人都效仿小張的行為,也不是老王和高管們想要的局面。
一個優秀員工頻繁遲到,HR碰到這樣的問題肯定非常頭疼。
處理或者不處理似乎都難以抉擇,不過這也是考驗我們管理藝術的時候,一定得理性分析,感性思考,最終做出合適的處理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