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李大健,30歲,家在小城鎮上,雖然不是很富裕,
但是在當地也算過得不錯的,但是我自小不愛學習,大學聯考成績很差,父母就把我送進藝術學校。
我只當去混日子的,卻不想讓我遇到一個一見傾心的女神,這一追就是十年,
期間她也交過幾個男朋友,我不在乎,只要她單身,我就對她展開追求,父母和朋友都覺得我瘋了。
我確實瘋了,拋棄那些追求我的人,一直追著一個追不到的女人,
就在我準備放棄的時候,女神居然找到我,說她願意嫁給我。
我高興得忘乎所以,恨不得讓全世界的人知道我成功了,
後面我給了她一個盛大婚禮,把她娶進門。
婚後不久,她就懷孕了,我對她都是無微不至照顧,後面她快要生產,
我還請了大半個月假陪她,只是等孩子生下一個月後,
她提出了失婚,我一下就懵了,以為是我哪裡做得不好。
她跟我說對不起,在和我結婚的時候,就想到了失婚,因為她想給孩子一個戶口,
在我之前,她有一個很愛的男朋友,但是那個男人最後拋棄她,
只是她檢出懷孕,她不像打掉,看我一直追她,她想我很愛她,
即使以後失婚,我也不會把她怎麼樣,她很愛那個男人,
所以想生下他的孩子,但是孩子需要戶口,然後就想到了我。
要是我願意,失婚後,她可以幫我介紹一個漂亮的女朋友,讓我錯愛了她這麼多年,她很抱歉。
孩子不是我的,而且她跟我結婚竟然就是為了給孩子落戶口,
現在還要失婚,這一連串的原因讓我發狂。
我那麼愛她,她卻只是利用我,那一刻我真想殺了她,
然後再自盡,我現在毫無頭緒,失婚協議還沒簽字,你們說我該怎麼辦才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