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看到這種說法的時候,下意識的就想反駁,這明明就是給自己的貪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。事實上,作為成年人,有時我們不得不向現實低頭。
朋友品學兼優,很輕松進入某國企,家中有些關系、背景,很快得到了領導的重用,并且被提拔到了關鍵崗位。
對于這種畢業沒幾年,就被提拔到關鍵崗位的朋友,當時可以說是人生贏家了。可接下來的事情,卻讓他從「明日之星」,直接淪落到了被「邊緣化」的地步。
當時公司總經理的一個「關系戶」,有機會跟公司合作,各方面的條件都符合,可是優勢并不明顯,其競爭對手,各方面條件更具有優勢。
按照當時的情況,跟誰發生業務關聯都正常,幾家公司都做了很多「工作」,可朋友本著對工作、公司負責的態度,堅持自己的原則,誰打招呼都不買賬。
那些想與公司發生業務關系的,和希望維持現有公司業務的人,各種「工作」套路盡顯,可朋友就是油鹽不進。
大家都知道他的辦事套路,結果都選擇繞開他,找其他人來做「工作」
,可他的位置關鍵,又不能越過,干脆在大家心領神會的默契下,集體決定將他調離關鍵崗位。職場這趟車,要麼你上車,要麼你下車,如果你站在門口,不上也不下,那無論車下的人,還是車上的人,會直接把你踢開。
在這個重度人情社會中,誰的賬都不買,堅持所謂的原則,很容易被大家集體排斥。離開誰地球都照樣轉,到了一定職位,有些事情繞不開你,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,適當與人方便自己方便。
否則繞開你又如何?哪怕你在關鍵崗位上,還有更上層的人會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,換掉你也并非不可能。
該堅持原則的時候不放松,該靈活的時候也別死搬硬套。比如,朋友的這件事,有總經理的「關系戶」,既然條件符合,他擋在前面,堵住了別人的嘴,自己也能輕松點,適當的分點份額給別人,公司老大也不會過分計較。
可以不貪財、不貪色,但靈活是應該的,主要看自己的智慧,如何平衡各方關系,而不是堅持所謂的原則把自己放在火上烤。
有原則沒錯,但如果不足夠強的時候,要麼自己讓路,要麼選邊站,實在無法做出選擇的時候,隨大流也是一種選擇。
如果不愿同流合污,但不要成為擋路的人,貪與不貪只在一念之間。你想兩袖清風沒人攔著,別人想撈好處,如果沒有足夠的底氣,也別擋著別人「發財路」。
所謂的「不得不貪」并不成立,狗要吃屎你攔不住,人要貪財你擋不住,但至少可以保證自己不吃屎,不貪財即可。
前同事是公司重點培養對象,讓人意想不到他突然間就離職了,所有人都不知道其中的原因,直到幾年以后再次坐在一個飯桌上,才搞清楚當時的原因。
那年訂貨會領導帶他參加,把各種關系都帶他見過,明顯就是當成自己的嫡系培養,都是聰明人,都明白未來他肯定能走上重要崗位。
僅僅一次訂貨會,他只是作為一個辦事的人員,卻收到了不少的卡,總額度近100萬。在近20年前,那是一筆巨款,他看到這麼多錢心慌了。
他當時想是不是領導考驗自己?結果把錢如數上交給領導,本以為領導會夸獎他,可自從那次事情之后,領導開始疏遠他。
因為領導曾經對他蠻器重的,也經常聊天,他心里總是覺得有根刺,于是找領導談心,結果大領導直接跟他說:「你很優秀。不過,這里不適合你。」
前同事瞬間明白,那次訂貨會是一種考驗,只是并非考驗他是否廉潔,而是看他是否是一條船上的人,他知道的太多,如果還在這里的話,很難不被針對了,于是選擇了離職。
職場中,你想不想貪是一碼事,讓不讓你貪又是一碼事。對于上級來講,有些事情不可能親力親為,可其中有涉及了不小的利益,自然對權力的掌控十分用心,也勢必要找一條船上的人。
領導不貪,你如果貪,拿下你沒商量;領導貪,你如果不貪,不知道其中的關系網絡還好,裝傻干活即可,可一旦清楚了其中的環節,那你的存在對領導就是威脅,遲早會讓你付出代價。
「知道的太多,對你沒好處。」這句話是不是很熟悉。崗位越是關鍵,接觸的核心越多,領導越需要「自己人」。
很多時候,貪與不貪,看得不是你,而是權力分配者的意圖。
對于領導的考驗,堅持自己認為對的即可,我們無法選擇會有什麼樣的領導,但可以選擇自己做什麼樣的人。
領導把你當成「自己人」是能站在一條船上的,前同事無法判斷領導是考驗他的廉潔,還是考驗他是否在一條船上,只是他選擇了做自己該做的事情。
如果領導不貪,考驗他是否廉潔,以后是否能挑起更重的擔子,那麼他這樣做無疑會更上一層樓。
所以,別拿借口當成理由,無論上升到什麼位置,自己都有選擇權力,無論怎麼選都沒錯。不過是選擇就要承受,各自承擔選擇之后的結果。
大學同學混得相當不錯,可以說是身居高位,每次見他車后備箱里都有各種各樣的禮品,有一次開玩笑說:「你這麼高調,后備箱里放這麼多好東西。」
他說:「我跟你說,這里面的東西,從另一個角度講,都是我花錢買的,你信嗎?」
他講了一下他的處事方式,不得不說他是一個精明的人。他幫人辦事,只收東西不收錢,別人給他一箱酒,他給別人拿幾條煙,這叫做禮尚往來,別人給拿茶葉,他給別人拎幾瓶酒,他花錢買好這些東西,一直在跟別人交換。
既然別人求他辦事,總會以各種交情論長短,既然有交情,那麼禮尚往來。如果真的不收,別人還真不敢放心,既然收了至少是心里安慰。
就像去醫院看病,不給醫生紅包,他也照樣會看病,可給了紅包之后,至少有心里安慰,真要是鐵面無私,還真有可能跨過他,可你來我往情況就變了。
大學同學的做法很高明,既不得罪人,又在給別人辦事,最終把求他辦事的人,都處成了朋友,要說違規,可不少東西,也是他花錢買的,只是讓東西流動起來,至于他是否真的貪與不貪,至少這種做法值得借鑒。
無論走到什麼位置上,只要分寸把握好,不被物欲所誘惑,完全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把事辦了。從他講了他的做事方法來看,既不得罪人,又保證了不跨過自己另找關系,自己成為了紐帶中的重要環節,還能保證不犯錯。
貪與不貪完全取決自己選擇,那些說「官位到了一定程度,不得不貪」的人,完全是把借口當成了理由。
做官一陣子,做人一輩子,官位是組織賦予,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,能給你送,必然是想獲取更大的利益。「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」的道理,想必大家都知道。職位上升到一定階段就貪,完全是因為膽子越來越大,缺少敬畏之心導致。根本不是所謂的「不得不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