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事托運機構應當搞清楚,陳女士托運的不僅僅是一只寵物犬,而是一只陪伴主人許久的朋友,不可替代,難以彌補。提出賠狗賠錢,看似「公平」,實則完全不走心,缺乏應有的共情意識。無怪乎,補償措施被曝光后,引發不少網友的反感。面對消費者遭遇的傷痛,涉事托運機構不負責任的態度可見一斑。
陳女士之所以將金毛托付該機構托運,實際上也出于對相關行業的信任。誠然,不必要求涉事托運機構完全回饋消費者的信任,可至少應當按約定提供服務。先不論,涉事托運機構擅改托運方式行為,是否違反《郵政法》《動物防疫法》,就目前看至少屬于一類合同違約行為。現今面對事主質疑,試圖用小錢小利息事寧人,實在不太靠譜。
進入七月,全國普遍高溫,南京亦有「火爐」之稱。陸運運輸多毛的金毛犬,高溫中暑風險不小。不顧與消費者要求,改空運為陸運,卻又不提供相應的保護措施,可以說涉事托運機構缺乏對生命基本的敬畏。經營寵物托運服務,又不關愛寵物,當輿論影響放大之后,涉事寵物托運機構之舉,亦會破壞消費者對這個行業的信心。
無論如何,解決問題的方式依舊要回到法律的框架之內。呼吁有關部門及時介入調查,查清楚私自改動托運方式與金毛死亡之間的聯系,查清楚托運期間是否有意圖欺詐和隱瞞的行為,查清楚是否還有其他同類違規現象。(嚴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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